1、三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要坚持的战略定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不动摇。
2、长江保护应当坚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系统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治原则。坚持协同合作、损害担责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在长江保护中,应将生态优先放在首位,以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重点。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保护的首要任务是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确保生物多样性的维护。经济发展应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绿色增长模式。 预防为主、系统治理:应重点防范环境风险,采取系统性的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避免污染问题。通过全面的规划和管理,实现长江保护的长期可持续性。
4、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 制定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纲要,明确生态保护目标和措施。-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修复退化湿地,提高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打击非法捕捞和水生物走私,保护长江珍稀物种的生存环境。 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 - 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办法,合理划定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区。
1、治理长江流域洪水灾害的主要措施:修建三峡水库等大型水库 在雨季拦蓄长江上游洪水。长江中下游地区退田还湖,疏浚河道,提高湖泊调节洪水的能力,提高河道排泄洪水都能力。在长江中上游地区营造防护林,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流入长江的泥沙。
2、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
3、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同时,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增化工园区,并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 强化生态系统管护,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4、法律分析:长江上中下游治理措施上游地区禁止乱砍滥伐,植树造林,防止上游的水土流失,保持水土,有利于减少下游的泥沙淤积。中游地区退田还湖,疏通河道。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5、长江的治理措施如下:加强治污: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污染源排放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推行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污染源清洁化”工程,推行“污染源减排”政策。
6、对于长江上游地区,措施包括禁止乱砍滥伐,大力植树造林,以减少水土流失,保持水土流失,从而降低下游泥沙淤积的问题。 在长江中游地区,主要措施是退耕还湖,疏浚河道,并植树造林以保护土壤,合理开发水资源,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1、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3、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增强长江经济带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事关我国重要生态宝库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资镇森源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