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了确定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并作为强制性内容。可以概括为只是对规划层面的数字量化,再进一步说,是对于地块指标的控制,以达到对整个地块以至更大区域的控制。城市设计能够很好的对控规进行完善和补充。
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关注更宏观层面的问题。
城市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 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 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 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者的区别:首先,从设计的出发点来看,城市规划主要是从城市的物的角度出发,强调对城市功能、效率的实现。城市规划对城市布局的合理性有很高的要求。注重的是功能分区、交通规划、与周围城市的联系等物质层面的问题。而城市设计是从城市的人的角度出发,强调人对城市生活、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满足。
详规,也成修规,全称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规、分区规划或者控规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控规,全称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1、整体城市风貌控制上应严格保护,妥善利用历史街区、遗迹遗址、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资源,妥善利用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整治、恢复和展示原有历史文化感知元素,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桂林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风貌,反映出桂林地区作为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交汇处独有的桂北文化内涵。
2、建筑风貌设计的控制要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包括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体量、建筑高度、建筑界面、广告招贴等,可以采用制定统一的设计通则再结合具体地块的设计控制导则的成果形式。如果是有上位规划、专项规划或已经颁布的地方性规章指导,则应该予以遵循。
3、注重景观的外表和档次,忽视景观的实用性 城市景观设计时,注重气势宏伟,材料考究的景观建设,追求标志性城市设计,却忽视了景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景观实现档次的前提是功能的合理。人们会片面的认为只有追求标志性设计,才能体现城市景观的气势和档次。
城市总体规划则侧重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一般从各行业用地需求的角度进行各种土地利用的时空安排。
认真做好建筑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科学协调 建筑设计与建筑规划是不能割裂的,两者所设计的知识是交叉的,在统一建筑中涉及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
整合交通需求: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需要充分考虑未来的交通需求。包括预测未来的交通流量、车速、行人流量等,这些预测将有助于设计合理的交通枢纽位置和规模。 预留交通空间:交通枢纽的位置应当尽可能位于城市的中心或重要节点,以便提供方便的交通连接。
建立统一的规划空间体系。规划打架其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是两个规划不协调,开发商可以说我符合这个、不符合那个,另外一个说我符合那个、不符合这个,都是对的。国外的空间规划都是一个体系,从大到小、从国家到区域,相互衔接,层次关系清晰。而我们由于部门管理的侧重点不同,规划之间相互矛盾。
1、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土地利用规划从土地供给出发,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切块用于城市建设,重在“控制”,在各方面都对城市建设用地给予严格限制,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 三是规划范围不同。
3、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仔细核对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城市规划指标不能超越土地利用供地指标,城市建设用地计划不能超越土地利用年度供地计划指标。就是说,包括用地总指标,及年度用地指标对不能超出。另外,注意土地分类:在建设用地指标中,各分类指标也不能突破。